本碑於民國62年(1973)6月21日發元亨寺進行大雄寶殿興建工程時發現,依據碑刻文字內容知其為清乾隆37年(1772)三位僧侶:第一代參公、第二代成公、第四代香公之墓碑,本碑是否與元亨寺早期歷史有關,目前無其他文獻佐證,暫無法斷言。 本碑年代久遠,具歷史、文化價值,其作為碑刻史料,對研究清代中葉台灣南部佛教之傳布提供重要線索,符合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所列登錄基準,經本市古物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登錄公告為本市一般古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