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碑立於乾隆十年(1745年),碑記內容主要記載乾隆十年由臺灣知府褚祿所主持的臺南孔廟修建,此次小規模修建,主要在「土木、斵堊、丹刻」等項目,並將1713年陳璸所建之十二齋改為義學使用。本碑為乾隆十年孔廟建築修建及空間使用調整之重要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