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科迪亞(Concordia)條約簽訂後,聖馬丁島為荷、法兩股歐洲勢力所瓜分,使得島嶼分為荷屬(Sin Maarten﹐16平方英里)和法屬(Saint Martin﹐21平方英里)聖馬丁。1848年5月28日,隨著1848年法國革命後新政府的決定,法國人廢除奴隸制度並釋放所有的奴隸。然而,直到1863年7月1日,而荷屬聖馬丁則直到1863年7月1日方廢除奴隸制度。1848年5月29日,荷屬鑽石資產莊園的26個奴隸,投奔法屬財富山莊園,所有人皆獲自由身。荷蘭總督凡羅蒙(Johannes Willem van Romondt)寫信要求法國總督幕尼爾(Sir Munier),返還逃跑的荷屬聖馬丁奴隸,幕尼爾回信道:所有抵達法屬聖馬丁的受奴役者,皆已獲得自由。這份提名的內容,為荷總督凡羅蒙去函法屬聖馬丁總督,並向西印度總指揮官報告的信件。這份檔案連同法方的回信在內,為荷法雙方於1848-1963年期間往來的信件所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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