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年份:2017 ●國家:哥斯大黎加
1949年10月11日,哥斯大黎加第二共和建國會議,以第249號命令廢除軍隊。1949年制定之哥斯大黎加政治憲法長達75頁,為第二共和建國會議文件典藏的一部分。哥國憲法共由137條條文組成,在第12條確立「常設軍隊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