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世界遺產登錄物件保護情況,以採取因應措施是世界遺產委員會(World Heritage Committee)重要任務之一。
因天然災害造成損失或在世界遺產範圍內或鄰近地區有開發計畫之進行或武力紛爭之發生都會造成問題。
對於發生問題的世界遺產,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UNESCO World Heritage Centre)、ICOMOS或IUCN等諮詢機構的報告,世界遺產常務理事會(Bureau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或世界遺產委員會將進行保護情況之審查,視必要將對締約國提出改善措施的勸告或為調查實際情況而特別派遣專家前往。
該世界遺產若瀕臨重大或特別危險,為了保護保存需要大規模因應措施或國際援助時,則有可能被登錄為「瀕危世界遺產」(List of the World Heritage in Danger)。
如果有發生會影響世界遺產之特別情況或是工程,締約國得向世界遺產委員會提出關於包含影響調查的保護情況監測(Reactive Monitoring)報告。
此外,除締約國必須定期報告(Periodic Reporting)該國所採取之因應措施外,各國世界遺產保護情況必須每6年接受世界遺產委員會之審查。
參考資料
The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
II. REACTIVE MONITORNING AND PERIODIC REPORTING (UNESCO World Heritage Centre)
「世界遺產導覽-世界公約篇-」(瀨戶內智庫綜合研究機構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