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局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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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是「藍盾國際組織」(Blue Shield International)?

    一、「藍盾國際組織」(Blue Shield International)

    是由民間運作,非政府、非營利,於受到緊急威脅時提出申請,成立當地委員會,對文化遺產等給予防護(藍盾標誌為用於受威脅中所使用的保護性符號)。

    二、「藍盾國際組織」(Blue Shield International)

    係依據《海牙公約》第二項議定書授權,由四個非政府組織於1996年創立:ICA(國際檔案理事會)、IFLA(國際圖書館協會和機構聯合會)、ICOM (國際博物館委員會)、ICOMOS (國際文化性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該組織係非政府、非營利的國際組織,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之諮詢機構。藍盾國際組織致力於發生武裝衝突和自然、人為災害時保護世界各地的遺產,保護對象包括博物館、紀念碑、考古遺址、檔案館、圖書館和視聽資料,以及重要的自然區域以及非物質遺產。目前全球有28個國家已成立藍盾委員會,另有6個國家因遭受武裝暴力威脅刻正申請中(如莫三比克、烏克蘭)。

    三、「藍盾標誌」(Blue Shield)

    是藍盾國際組織的象徵,由該組織認可成立的當地委員會使用,需由民間 (個人)向藍盾國際組織申請提名資格及成立委員會。

    四、申請成立「藍盾委員會」,需進行兩階段審查:

    • 取得提名資格:由民間 (個人)遞交申請文件(個人簡歷、三封推薦信、四個創始組織國家代表簽署的支持信,及擬規劃成立之委員會組織及目標等相關資料),提送藍盾國際組織評估通過後,於後續申請過程擔任聯絡人。

    • 創立藍盾委員會:由上述聯絡人提送申請表、立法規章起草資料、全體會員聲明書等提交藍盾國際組織認證、審查、及經大會審議通過後成立。

    五、藍盾委員會之權利義務

    • 權利:符合藍盾規章前提下可使用藍盾標誌,與四創始組織及其他友好組織建立夥伴關係、資源共享、參與會議及使用藍盾標章。

    • 義務:繳交委員會年度報告、大會註冊費用等,配合藍盾國際組織即時提供所需資源、資料或行動支援,並受藍盾規章所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