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局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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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IC/ICCR 國際文化路徑委員會

    文章來源:UNESCO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網站

    CIIC/ICCR 國際文化路徑委員會

     
    文化路徑定義記錄

    1. 路徑名稱

    2. 路徑使用(功能)類型
    主要功能(朝聖、商業、戰略、領土的政治及行政管理等)
    可能的次要功能
    可能的其它附加功能
    優先和現階段功能

    3. 位於路徑上的地區及/或國家

    4. 路徑的自然環境
    大陸(必須指出該路徑為鋪設或泥土道路、通道等,是否部分或整條路徑受到良好保存、是否曾受到改建而失去原貌等等。此外,也必須指出該路徑是否跨過沙漠、山脈等地形。)
    海洋
    河流
    湖泊
    混合地形(特定)

    5. 路徑通道(包括地圖劃定的疆界),路徑的可信度及相對應地理位置的描述

    6. 大約準確的長度(以公里、海哩計)

    7. 運輸方式及旅行的行進形式(走路、騎馬、騎驢、駱駝、二輪或四輪馬車、船運等﹔個人或團體旅行﹔由民間或國家、公司或宗教團體組織的旅行)
    運輪交通工具的演變
    可能仍在使用的交通方法

    8. 使用頻率,路徑在歷史及目前旅行的使用時間(以階段、年、月、日、週等計算。某些路徑,如某些非洲的商隊路徑,涵蓋好幾個以日計算的階段)。

    9. 路徑的主要幹道

    10. 路徑的里程碑及沿途之重要驛站(城市到城市,港口到港口等等)

    11. 訊號、標記、符號及象徵標示出下列的路及路徑 (註解1)(路徑包含的自然地形,例如地質、通道、泉水、標記、橋樑、其他的建築設施、以及其他相關的要素,如醫院、客棧、武器的防護、舉行宗教儀式的地方、修道院、宗教場所、港口、城鎮、市中心等等)。

    12. 補給與維修點、隔離區及其他等待進關、入關或過關的休息站

    13. 與路徑形貌相關的歷史背景與事件

    14. 使用的時代
    過去使用狀況
    現在使用狀況

    15. 路徑的重要性
    代表性(見證文化及文明,宗教,行政,及回教、基督教、佛教及其化文化的交流傳播)
    啓發性(開創過去文化、文明、宗教等等的發展)
    其他

    16. 路徑的象徵價值

    17. 相關的儀式

    18. 鼓舞人心的價值

    19. 路徑產生的動力(註解2)

    20. 遺產內容(註解3) (列出並解說評估見證文化交流的要素):
    有形的內容:遺產的外在要素(人類學的、民族誌學的、考古學的、及建築的等等)
    無形的或精神層面的文化內涵:無形遺產
    環境內容:文化景觀、自然景觀的衝擊等
    遺產的所有權、管理及合法的保護措施
    遺產的保存狀況及原貎的完整性

    21. 路徑通過地區,當地居民參與評鑑保存遺產的程度(合適、中等、少許與不存在)

    22. 路徑通地區,當地政府機關參與評鑑保存遺產的程度,及能讓政府機關感興趣的可能性

    23. 其他類似路徑

    24. 參考資料(歷史的、文化的、宗教的等等)

    25. 早期文化路徑的研究工作

    26. 參考書目

    27. 照片

    註解1: 這裡只簡要列出這些要素,在「世界遺產內容」一節有更詳盡的解說。
    註解2:路徑的文化價值可同時由下兩項因素來評估1.路徑所可以產生或偏好(貨物、知識或技術)的動力(商業、哲學與宗教的)以及2.路徑對任何使用者(或者對任何曾經使用或提及此路徑者)來說所代表的象徵意義。
    註解3:由各國及各區提供,不包含個別路徑更詳盡的特別解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