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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從2月到11月,移動式遊樂場社群按照既定行程巡迴,年復一年返回相同的地點。在地方政府的安排下,他們在公共空間搭建設施,停留時間從一天到數週不等。設施包括販售甜點和薯條的小吃攤、需要技巧和碰運氣的遊戲,以及傳統與現代遊樂設施,例如旋轉木馬、摩天輪和雲霄飛車。在駐點期間,他們就像一個家庭社群生活在設置於遊樂場的移動式房屋。移動式遊樂場社群負責經營設施並娛樂遊客,後者則到此享受遊樂設施、美食或漫步於熱鬧的街道。活動結束後,移動式遊樂場社群拆卸設施並前往下一個城鎮。移動式遊樂場文化可追溯至中世紀的市集,至今仍是在法國、比利時與歐洲各地蓬勃發展的一種生活方式。父母與祖父母參與子女的教育,將知識與傳統傳承給下一代,孩子們從小便參與相關工作。遊樂設施是移動式遊樂場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同一個家族保存、維護與使用達數代之久,這種巡迴生活方式仰賴社群內外成員之間的緊密團結互助。
https://ich.unesco.org/en/RL/funfair-culture-02108
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