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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安東尼宣言1996
UNESCO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網站
32
聖安東尼宣言
1996
Declaration Of San Antonio 1996
傅朝卿
翻譯
‧
導讀
我們,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美洲國家委員會之會長,代表與成員們,於
1996
年
3
月
27
日
至
3
月
30
日
於美國德克薩斯州聖安東尼舉行的美洲文化遺產維護與經營管理真實性研討會中集會,討論美洲保存方面真實性之意義。我們之集會乃是回應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秘書長發出之呼籲,要地域參與對於主題國際問的論辯。
壹、背景
過去十二個月,美洲國家的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成員已經研究、閱讀與討論,在
1994
年由真實性專家在挪威孛根與日本奈良會議所提出之文件以及其他相關之文件。為了準備於聖安東尼之集會,每一個國家委員會準備並繳交一份國家報告,報告中歸納了每一個國家自己或是區域的發現成果。
貳、考量與分析
在這一次開放給美洲所有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成員與此地區保存組織之集會中,於討論過相關於美洲建築、都市、考古與文化景觀遺產之真實性本質、定義、證明與經營管理後,我們發表了我們的發現及建議事項之歸納如下:
真實性與自明性
我們文化遺產之真實性是直接相關於我們的文化自明性。美洲的文化與遺產因為獨特的發展與影響是與其他洲有所不同。我們的語言,我們的社會結構,我們的經濟手段與我們的精神信仰在我們州內彼此不同,然而其卻存在著共同的線索將美洲統一起來。這些線索之一就是我們自發的本土遺產,其雖然歷經西班牙統治時期之動亂與特續的同化過程,仍然沒有被完全摧毀;還有歐洲殖民者與非洲奴隸的遺產,共同幫忙建立了我們的國家;最後還有最近來自於歐洲與亞洲移民的貢獻,他們到此來追求自由的夢想並且幫忙團結了美洲。
所有這些團體對豐富且融合不同信仰之多元文化主義已經有所貢獻,其構成了我們具動態美洲之自明性。因為文化自明性是社區與國家生活核心,是為我們文化遺產與維護之基礎。在美洲文化多樣性之中,個別自明性之團體有時在同一時空中並存,有時候則跨越不同的時空,共享文化宣示,但常賦予它們不同之價值。
沒有任何美洲的國家是擁有單一的國家自明性;我們的多樣性組成了我們的國家自明性。我們文化資源的真實性建立於它們真正價值之鑑定、評估與詮釋,如同過去被我們祖先與現在被我們視為是一個進化與多樣社區之認知一般。因此,美洲必須認識主要族群與次要族群之價值,而不會對任何一個文化加之以層級性優勢與將其價值加於他者之上。
唯有透過一項對歷史及存在於有形遺產中之實質元素之客觀研究與對於伴隨著有形世襲財產之無形傳統深入之了解,我們才能了解我們遺產之綜合性文化價值。當我們考慮到遺產歷史場所之價值與文化自明性之關係時,美洲面對的是文化均質化的全球性問題,其傾向於削弱與清除當地之價值而贊同環球性進步之事物,其經常是一如於商業結果中一成不變的錯覺一樣。
這將減損遺產歷史場所之角色。當我們接受了傳統價值作為種族與國家自明性之手段時,我們拒絕了使用它們來推動可能引導我們美洲遠離互相尊重與永久和平之被激化的民族主義與其他衝突性態度。
真實性與歷史
了解一個歷史場所歷經不同時間之歷史與重大意義是鑑定真實性時關鍵性的元素。對於一個遺產歷史場所之了解取決於與它有所關聯或者認定遺產是他們歷史一部份的人,對於歷史場所重大意義之綜合性評估。因為這個原因,了解歷史場所之源起與演化以及其所關聯之價值是很重要的事。一個歷史場所意義與價值之差異有時候可能是相互衝突的,而且當衝突需要被調解時,其可能事實上會因為是匯集不同團體的價值之處,而使遺產歷史場所之價值更加豐富。一個歷史場所之歷史不能被竄改,以提昇某些團體的主導價值以勝於其他團體。
真實性與物質
一個文化歷史場所之物質組構物可能是其真實性一項主要的元素,一如在
(
威尼斯憲章,第九條所強調的,古老與原始元素之存在是一個遺產歷史場所基本本質的一部份。憲章亦指除了我們有形文化遺產之材料元素是我們過去與自明性重要資訊之擁有者。那些資訊包括了一個歷史場所之原始創造以及因為資源與新的及多樣的文化環境相互作用而導致分層之訊息。因為這些原因,這些物質與它們的場合需要被鑑定、評估與保護。在文化景觀方面,物質組構物之重要性必須要與非物質的特色與歷史場所之元素一起衡量。歷經時間變化,遺產場所會擁有證據上之價值一某可能是美學、歷史、或其他方面的一道對於大多數社會而言,是非常地顯而易見。除了證據上之價值,還有較不明穎的文獻性價值,其需要對歷史組構物了解以便可以鑑定出它們之意義與訊息。因為文獻價值會回應於社區歷經時間變化而出現之演化問題,因此以設計、物質、製造、地點、涵構等詞定義之物質證物應保存其能力以便保持宣示以及對現在及將來世代傳達被隱藏的價值,是重要的事。
有記錄之散失元素之置換以作為修復一部份之程度,在美洲國家會依據每一個國家之文化特色而有所不同。有些國家的政策指出已經散失者只能作為我們之記憶而不是我們的遺產。有些國家之政策則鼓勵以複製的形式置換記錄完整的元素,以重建基地之完整重大意義。然而,我們強調只有歷史組構物是真實的,經由修復而獲致的詮釋並不是;它們只能真實地代表歷史場所在某一特定時刻被了解之意義。
甚且,我們全盤地拒絕依賴臆測或假設來修復。除了上述之外,我們祖先遺留之財富中還有其他重要部份是由易壞的材料所組成,需要依照傳統之工法定期置換以確保持續的使用。同樣地,有些遺產場所是由耐久的材料所構成,但卻會因為週期性的自然災害而破壞,如地震、洪水及颱風。在這些情況下,我們也主張在其修繕時,正確的使用傳統技術,特別是這些技術仍然在該地區使用或者當更精細之多趨在經濟上不可行時。
我們體認存如文化景觀之某些特定類別之遺產場所中,整體特色與傳統,如模式、形式與精神價值之維護,可能比維護場所之物質特徵更重要,所以應該被視為更優先。因此,真實性是一種概念更基於物質之整體性,而兩種概念不應該被認為是同等或同質的。
真實性與社會價值
在物質證物之上,遺產場所可以傳達一種更深層支持社區生活並與祖先過去相連的精神訊息。這種精神意義經由某些事物而彰顯,例如聚落模式、土地使用實務與宗教信仰之生活習慣與傳統。這些無形事物之角色是文化遺產的一部份
因而它們與歷史場所有形元素意義之關聯性必須小心地被鑑定、評估、保護與詮釋。
保存記憶與其文化宣示之目標,必須經由豐富人類精神性之目的來達成,並超越於物質之層面。物質結構物之歷史研究與調查並不足以鑑定出一個遺產場所之全部重大意義,因為只有與歷史場所有利害關係之相關社區可以對於歷史場所之了解與深層價值之表現做出貢獻,以作為他們文化自明性之重要力量。
在包括都市地區之文化景觀中,社會價值之鑑定與保護過程是複雜的,因為其牽涉到許多不同利益團體。在有些案例中,這種情況是更加的複雜,因為傳統在地的團體一旦受到保護並發展歷史場所,就要馬上採行從市場經濟以及他們對於國民生活社會與經濟更整合之期望中,發展出來之新的,有時候是衝突的價值。
我們體認到永續發展對那些居住在文化景觀中的人可能是必須的,並且必須針對這些歷史遺產之動態本質發展一種調和的過程,以使所有的價值可以適切地被考慮。我們也體認到在有些案例中,對於與一個歷史場所有利害關係之有些團體而言,價值是存在著一定的層級。
動態與靜態歷史場所之真實性
美洲遺產包括了持續被社會活躍使用之動態性文化歷史場所以及不再被其原興建者後代繼續使用之考古遺址等之靜態歷史場所。這兩種類別之歷史場所有不同的本質;而它們的維護需求,它們真實性的決定與詮釋會因為它們之特色而不同。如歷史城市與景觀之動態文化歷史場所,可以被視為是許多創作者在一段時間之共同作品,它們創作之過程經常持續到今日,這種對於人類需求不斷的調適可以積極地對在我們社區過去、現在與將來生活連續之維持有所貢獻。
經由它們,我們的傳統得以被維持,如同它們回應社會之需求而演化一般。這種演化是正常的,並且形成我們遺產本身固有的一部份,一些與維持社區使用遺產場所傳統模式相關聯之實質改變不一定會減少其重大意義,而且可能實際提昇其品質。因此,這種物質的改變可以被接受作為進行中演化之一部分。
靜態的文化歷史場所包括了那些被評估為單一或集體創作者已完成之作,而且他們原始或早期的訊息並沒有被轉化出來。他們因為美學價值或者是他們在紀念社區、國家或世界歷史中重要的人或事之重大意義而被欣賞。在這些常被體認為紀念性結構物之歷史場所中,實質組構物需要最高層次之維護,以限制其特色之改變。另外一種可能是靜態的歷史場所就是考古遺址,其活躍的社區與社會目的都已經消退或者甚且終止。
因為不同的理由,原始創造者與傳統居民之後代已經與歷史場所之實質結構物失去了直接之聯繫,因而也減損了他們認知與詮釋歷史場所意義與價值之能力,因為美洲之前歐洲文化缺乏書寫文字,與過去最直接的聯繫全依賴考古遺址之物質證物,再加上因為它們提供訊息之不完整而有時又凌亂而來之複雜性。
考古遺址之真實性是無法更新的。其存在於它的物質元素與它們之涵構,也就是結構物與物件本身與實質周遭環境之關係。當遺址之涵構沒有被適切的記錄,當地層被清除至較深層次時,當整體挖掘被執行與當發現物沒有被嚴密地與廣泛地宣傳時,真實性可能會被摧毀。因為這些原因,原始地層學之證據必須被維持,以使未來之世代可以用比今日現存更精密之技術來分析它們。
只有經由研讀出版與研究實質證物可以讓這些遺址與它們之物件再次宣示它們的價值並且重建它們與現在文化自明性之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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