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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里萬年的文化牽繫──2009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世界遺產雜誌07期採訪撰文╱楊方圖╱吳德朗、蔡宗德、長河藝術文物館、中華世界遺產協會、UNESCO、wikipedia提供

    千里萬年的文化牽繫

    2009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採訪撰文╱楊方 
    圖╱吳德朗、蔡宗德(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民族音樂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長河藝術文物館、中華世界遺產協會、UNESCO、wikipedia提供
    文字與書本可以記錄數千年人類的活動與知識,但一段吟唱、一節探戈、甚至歡樂的新年節慶,卻讓人看見與聽見那些世世代代傳承並累積出來的生活智慧。相對於世界遺產「有形」而放諸四海皆準的「顯著普世價值(OUV--Outstanding and Universal Value)」,這些屬於一個社區、一個團體甚至是個人的「無形」文化傳統、活生生的文化寶藏(Living Treasure),便稱為「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簡單來說,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社會傳統習俗與藝術,如果你需要更精確的描述,也可以佶屈聱牙地這麼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意指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之為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世代相傳,在各社區和群體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的互動中,被不斷地再創造,為這些社區和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從而增強對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在本公約中,只考慮符合現有的國際人權當中,各社區、群體和個人之間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順應可持續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註一)
    根據上述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形式:
    1. 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 表演藝術;
    3. 社會習俗、儀式和節慶活動;
    4.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5. 傳統手工藝。
    所以,「世界遺產」與「非物質遺產」的概念涇渭分明。「世界遺產」著重有形的物件與普世價值,「非物質遺產」則強調人本與多樣性文化活動。例如,我們去京都參觀的清水寺與金閣寺是世界遺產,但在京都南座欣賞的歌舞伎演出則屬於「表演藝術」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2009「人類無形文化遺產代表名錄」
     
    2006年4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正式生效。在這之前,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直接指揮的「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公告計畫」(註二),在2001至2005年間,公布了三批共90項「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這些先人傑作在2008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三屆的跨政府委員會中被納入首批的「人類無形文化遺產代表名錄」,同年8月31日,2009年第一屆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正式截止申報。這就是我們在今年10月1日看到的這批新名單的由來。
    這一波名單的公布,有如1978年第一批12項世界遺產,歷史意義非凡。而其中有幾個現象頗值得注意,例如亞太地區是目前擁有最多非物質遺產的地區,這意味著亞洲多民族與文化多樣性的保存工作受到世界性的關注,衡諸本屆委員會24位成員中僅有印度、南韓、越南三國來自亞太地區(甚至沒有中國),在大國說話大聲的聯合國中,這項認同得來不易;再比較世界遺產名錄歐洲國家名列前茅的事實,非物質文化遺產名單的審核機制顯然在理念上更進步、更多元。
     
    描繪日本歌舞伎演出與觀眾席場面的浮世繪(圖片提供╱wikipedia)
     
     
    跨國申報機會大
     
    此外,相同文化的跨國申報是一項重要而被認同的方式,或曰手段。由於口述傳統隨民族遷徙或戰爭散播,相同的文化可能在不同的地區開花結果。今年入選的「波斯新年」(Novruz,或稱「諾魯茲節」)就是個極有意思的例子,使用伊朗曆的波斯新年源自2,500年前阿契美尼王朝(Achaemenid Empire)時期,以春分(vernal equinox)作為一年的第一天,通常是3月21日;曾受波斯文化影響的亞歐民族與地區,包括亞塞拜然、印度、伊朗、吉爾吉斯、烏茲別克、巴基斯坦、土耳其、克里米亞、葉門等地,至今仍然沿襲古老的波斯傳統,熱切盼望新年的到來。其次則是阿根廷與烏拉圭共同申報的「探戈(Tango)」,由歐洲移民、非洲奴隸的後裔與土生西班牙人(Criollos)所組成的社會基層,融合了彼此的風俗、信仰和儀式,轉化為獨特的音樂、舞蹈和詩歌,從布宜諾斯艾利斯(Buenos Aires)的舞廳傳播到世界各地,成為最受歡迎的流行文化之一。諸如此類跨國共享的多樣性文化,目前的名單就包含了34個國家,有12項之多。
     
    中國第一?
    當然最值得我們注意的便是中國所申報並入選的項目了,關於「非遺」,中國早就擬定了很細緻的申報戰略。在2008年的名單中,也就是三屆「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公告計畫」時期,中國已經有了崑曲、古琴、維吾爾木卡姆與蒙古長調(中國、蒙古共同申報)等四項代表作入選。是此,當公約生效之後,中國便開始全國性的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登錄,建立兩年公布一次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目前已經擁有一份多達1,028項的國家級名單。這份經過嚴格四級審核的名單,就是中國稱霸非物質遺產世界舞台的雄厚實力,於是,中國今年便一口氣申報35項,其中有25項入選,使總數達到29項,成為世界第一。
    不同於2008年的四項非遺皆屬音樂性質的表演藝術類,2009年的這一份入選名單,兼顧主流漢文化主體與少數民族的多樣性傳統,涵蓋非遺四大分類,就像是一份精心規劃的大中華民族文化索引,數量多、種類廣,氣勢驚人,沛然莫禦。例如「口頭傳說和表述」類有西藏格薩爾史詩、貴州侗族大歌;「表演藝術」類有福建南音、粵劇;「社會習俗、儀式和節慶活動」類有中國書法與端午節;「傳統手工藝」類有雕版印刷與大木作傳統建築工藝等。唯一從缺者,是「關於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類,觀其國家名單分類,也不見這個項目(註三),多少反應出中國傳統文化對科學與自然知識興趣缺缺的事實。
    另一方面,這份名單突顯了中國文化多樣性兼顧少數民族的用意,關於少數民族文化的項目便有10項之多,占三分之一強。其中,也許是我多心,回族與藏文化的項目特別多,包括花兒、克爾克孜馬納斯史詩、藏戲、格薩爾史詩、熱貢藝術等,不知是因為國際社會關注中國人權問題,或只是中國希望加強特別照顧這兩個地區的國際印象?
    此外,對於近年隔壁鄰居想爭東亞文化盟主的企圖,這次老大哥也不客氣了。2005年韓國江陵端午祭(註四)入選「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讓中國人整整悶了四年,今年中國端午節以正統龍舟競技與吃粽子入選,總算扳回一城,不過人家的入選名稱是"Gangneung Danoje Festival",總有個「端午節」的譯音,中國的卻是"The Dragon Boat Festival"——龍舟節,就是有點美中不足。不過沒關係,「中國朝鮮族的農樂舞」也入選了,這是東三省朝鮮族反映傳統農耕生產生活中祭祀祈福、歡慶豐收的民間表演藝術,這下子韓國人的農樂舞變成了中國的民俗,回敬你當年暗槓中國端午為韓國節慶;雖然我很明白,江陵端午祭的文化形式已截然不同於中國端午,不過還頗有一點雞腸鼠腹的竊喜。
     
    中國「端午節」是以龍舟競技與吃粽子作為申報重心(圖片提供╱wikipedia)
     
    中國「藏戲」之入選反映出中華文化的多樣性(圖片提供╱長河藝術博物館,黃英峰攝影)
     
     
    媽祖信俗,台灣缺席
     
    還有一項令我覺得遺憾的入選項目--「媽祖信仰與習俗」。原來是中國縣級名單中的「媽祖祭典」,很聰明地被規劃為屬於整個華人世界的媽祖信仰與習俗。湄洲祖廟的祭典本身並不具有悠久傳統,要到西元2000年後,擷取山東孔廟祭孔舞樂與台灣傳承與發展成熟的媽祖儀典,才發展為華人媽祖信仰的精神中心。入選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令我悵然的,若無20餘年來兩岸在媽祖信仰與文化上的頻繁交流,特別是台灣豐富的民間能量投注在媽祖文化的推廣創新與延續的努力,中國的媽祖信仰與習俗其實無由復興。然而台灣在特殊環境下獨自發展出來的媽祖信仰傳統,例如進香、遶境等大規模儀典與陣頭文化完全沒有在申報書中呈現,反而有點被刻意忽略的意味。有趣的是這個申報構想始於2008年5月,提案的相關人等均在當年的四月初參加了台中大甲鎮瀾宮的國際媽祖文化研討會,會議的主題正是「台灣媽祖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其中的關聯頗耐人尋味。
    眼看著國際社會對保存無形文化資產的積極參與,熱鬧過後也有了初步成果。中華民國台灣官方在這兩年才開始起步,如何不再斯人獨憔悴,我們尚不得知。事實上,學術界與民間在無形資產領域的專家、文史工作者與藝師們不在少數,如何建立共識、做好準備,可謂非常重要。蔡宗德老師,一位年輕的教授,目前任教臺南藝術大學民族音樂學研究所,同時擔任所長,他是國內、甚至兩岸僅有的伊斯蘭音樂學者、蘇菲(Sufi)音樂的權威,在談到非物質文化資產保存時特別重視文化認同。目前台灣的文化教育偏重歐美日,導致學生對這些區域以外的東南亞、伊斯蘭、非洲等文化不但全面文盲,甚或輕視;舉日本為例,「能劇」沉悶冗長、一成不變的劇情,日本人雖不見得看得懂,況且演出形式及內容未必符合現代社會的需求,但每一代日本人都覺使命在身,說什麼也要完整保存下來,於是「日本之所以為日本,便是因為我們有能劇」──文化認同便在其中矣。大家都說愛台灣,但聽過南北管嗎?看過歌仔戲嗎?換個問題,宜蘭建築的特色是什麼?台南西港刈香又是怎麼一回事?鹿港龍山寺拜什麼?蘭嶼原住民是誰?政治人物專搞民粹卻不懂民俗,本末倒置才會有文化認同的問題。教育也應該加把勁兒,要教我們了解別人的文化之前,應當先了解自家的文化寶藏。台灣與中國都有類似的狀況,自鴉片戰爭以來的文化自卑從未真正止息,當我們還沒有真正定下來療傷止痛之時,經濟的發展卻大步超越了文化的認同;在一個文化失根的環境裡,社會是不會安定的。申報世界遺產也好,非物質遺產也罷,都要建立在一個國家的國民對文化的自信與共識之上。也許政府應該做的不僅是文化資產的登錄等行政作業,也該從建立中小學生對文化的自信和認同做起。
     
    日本「能劇」的傳承展現出整個社會對文化的認同與使命(圖片提供╱wikipedia)
    註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第一章第二條。
    註二:這項計畫與「世界遺產」計畫平行,世界遺產名錄並不包含人類口述和無形文化遺產代表作。
    註三: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分類有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雜技與競技、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傳統醫藥、民俗等10項。
    註四:請參考《世界遺產》雜誌第3期,114頁,韓國江陵關東大學黃縷詩教授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