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遺址包含了牙買加東南部崎嶇綿延的森林山地,先後為本地逃出奴隸制度的泰諾人和來自非洲的逃亡奴隸馬魯人提供了避難場所。他們在此對外隔絕的區域建立了道路網、藏身之地和聚落,森林提供他們生存的一切所需。他們與群山培養出強烈的感情,這一點可從無形文化遺產,例如宗教儀式、傳統醫學和舞蹈中體現出來。此遺址也是加勒比島嶼生物多樣性的重點地區。
Ref: 1356rev
http://whc.unesco.org/en/list/1356
世界遺產委員會(World Heritage Committee)制定之世界遺產登錄標準如下: (i)代表人類創意與天賦的名作。 (ii)可藉由建築、科技、偉大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的發展,展現某一段時期或一世界文化區域內,重要人類價值觀的交流過程。 (iii)是某一文化傳統或現存/消失文明的獨特或特別的證明。 (iv)是一建築物類型、建築或技術綜合體、或景觀的顯著典範,訴說人類歷史中的重要階段。 (v)是傳統人類居住、土地利用或海洋利用的顯著典範,代表了一種文化(或多種文化)或人類與環境的互動關係,特別在不可逆轉的變化衝擊下顯得脆弱。 (vi)與具有顯著全球重要性的事件、現存傳統、觀念、信仰、藝術與文學作品有直接或明確的關聯(委員會認為此項準則最好與其他準則同時配合使用)。 (vii)包含極致的自然現象,或具有特殊自然美景與美學重要性的地區。 (viii)是地球歷史重要階段的顯著代表範例,包括生命紀錄,地貌發育重要進行中的地質作用,或重要的地形、地文現象。 (ix)對於陸域、淡水、海岸與海洋生態系和動植物族群的演化發展而言,足以代表重要且進行中的生態和生物作用。 (x)就生物多樣性現地保育而言,包含最重要且最有意義的自然棲地,特別是那些在科學或保育上具有顯著全球價值但面臨威脅之物種的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