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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界遺產與城市文化觀光的契機與危機

    世界遺產雜誌04期圖.文/傅朝卿(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 )

    世界遺產與城市文化觀光的契機與危機
     
    圖.文/傅朝卿(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
     
    從1972年開始實施的世界遺產制度至今已有36年,這期間文化保存及自然保育的觀念,不斷的改變。尤其是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文化遺產的保存與維護,與上個世紀相較,觀念更為進步,思想更為多元。2001年《全球文化多樣性宣言》、《保護水底文化遺產公約》、2003年的《監護無形文化遺產公約》、2004年《大和宣言》、2005年的《西安宣言》與2008年的《魁北克宣言》等國際文件,也直接見證了文化遺產觀念的演進。世界遺產發展的新趨勢,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檢視,其中非單棟建築物列名文化遺產數目之增加最值得注意,因為它牽動了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的整合及文化觀光與經營管理之契機,但也帶來了無形的危機。
     
     
    非單棟建築物列名文化遺產數目之增加
     
    自1978年第一批世界遺產出現至今,有一個現象值得我們省思觀察,那就是單棟建築物被列名的機會愈來愈少,非單棟建築物群被列名的愈來愈多。其實這也牽涉到國際上對於文化資產到文化遺產上觀念的改變。在1990年代以前,在許多人的觀察中,文化資產幾乎是與古建築物同義,因為古建築物是最直接的可以觀察文化事物,也因而多數的文化保存資源都是用之於古建築物硬體的整修,然而這種現象在1980年代下半開始受到一些檢討與批判,因為只重視年代久遠的古建築物,忽略掉其它文化內涵,只會形成沒有生命的古董式建築軀殼,進而導致了文化遺產更廣泛的建構。
     
    觀念的改變首先是面狀的文化遺產(包括考古區、歷史中心)更加受到青睞,另外,文化路徑與文化景觀的案例也逐漸脫穎而出。面狀的文化資產則以城市(city)、城鎮(town)與聚落(settlements)為主。世界上絕大多數之城市都不是在短時間內形成的,它們都是經過先民慢慢開墾聚居而成,因而城市中一定有較現代的部份,也有較傳統的街區,傳統的街區則是根源之所在。一個都市也往往因為兼容新舊的部份而顯的多彩多姿,世界上許多著名的城鎮均是如此。這些世界遺產強調以「歷史性」(historic),稱為歷史中心(historic center)者最多,也有稱為歷史性城市(historic city)或歷史城鎮(historic town)者。另外,也有直接以城市為名再加上歷史者,或者再強調城市特質者。不過雖然同樣強調歷史性特質,歷史性城市指涉的是整體性的城市,而歷史中心經常是應用於城市發展已經超級原有中心範圍,但中心卻仍然明晰可尋的城市。世界文化遺產中,也有強調舊(old)或是古老(ancient)的城市或城鎮,中國的麗江在世界遺產中被稱為舊城(old town),中國的平遙則為古城(ancient town),意涵稍有不同,古城的時間因子比舊城更突顯。中國2007年被列名的開平碉樓及2008年被列名的福建土樓也都是建築群。
     
    文化景觀則是近年來最受注目的一類文化遺產,代表的是《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一條所表述的「自然與人類的共同作品」,它們表達了長久以來人類與自然環境之密切關係。有些文化景觀反應的是一種保證生物多樣性的永續土地使用模式,有些則與社區的宗教信仰及傳統習俗有關。為了讓人類與環境能更永續的發展以維續更多樣的地球,世界遺產近年內於是對於文化景觀特別關注。到目前為止,全世界已有超過60處場所被認定為是文化景觀。
     
    菲律賓的梯田可能是一般人最熟悉的文化景觀,與菲律賓人的生活生計密不可分。德國「萊茵河上中游和河谷(Upper Middle Rhine Valley)」所表達的是兩千年來人類對於自然的介入,如聚落、運輸的公共建設與土地使用的持續維持平衡發展結果。另外安道爾的「馬德留克拉洛沛拉斐塔山谷(Madriu-Claror-Perafita Valley)」、德國的「德勒斯登的易北河谷(Dresden Elbe Valley)」、伊朗的「巴姆城與其文化景觀(Bam and its Cultural Landscape)」、蒙古的「奧克宏河谷文化景觀(Orkhon Valley Cultural Landscape)」、挪威的「維加群島(The Vega Archipelago)」及日本的「紀伊山地靈場及參拜道」均是世界遺產中的文化景觀案例,其中「紀伊山地靈場及參拜道」雖然其在名稱上未有文化景觀之字眼,但實際上卻是以文化景觀之概念所提出,包括熊野三山、吉野∕大峰、高野山三個靈場(Sacred Sites,聖域)和通往古都奈良的朝聖古道。
     
    日本的「島根縣石見銀山遺址與其文化景觀」於2007年登錄世界遺產,為亞洲首次登錄的礦業文化景觀,位於日本本州西南方、約600公尺高的山脈。2008年更有萬納度的「馬塔王酋長部落(Chief Roi Mata’s Domain)」、克羅埃西亞的「史塔瑞格雷德平原(Stari Grad Plain)」、義大利及瑞士的「阿爾布拉∕伯爾尼納文化景觀中的雷塔恩鐵路景觀(Rhaetian Railway in the Albula∕Bernina Landscapes)」、巴布雅紐幾內亞的「庫克早期農業遺址(Kul Early Agricultural Site)」、肯亞的「肯亞米吉肯達聖林(Sacred Mijikenda Kaya Forests)」和模里西斯的「奴隸山(荒涼山)文化景觀(Le Morne Cultural Landscape)」等多處被列名為新的文化景觀。事實上,文化景觀之增加有著取代傳統「複合遺產」之趨勢,因為文化景觀是一種包容性的概念,可以包括自然景觀與其中的建築物、人物、神話、宗教、儀典;甚至是動植物與飲食。
     
    整體性的遺產列名是世界遺產的主要趨勢—日本白川鄉合掌造
     
     
    世界遺產作為主流文化觀光的契機
     
    近年來,由於列名世界遺產幾乎成為觀光票房之保證,也使世界遺產與文化觀光被相提並論。在許多國家,上述非單棟建築群為主的歷史城鎮傳統聚落,因為它們之歷史意義與空間形態,往往成為當地吸引大量觀光客之資源。許多歷史城鎮傳統城鎮更是舉世聞名,每年吸引著千千萬萬慕名前去之訪客,為傳統街巷帶來無數觀光上的經濟效應。為了達成更高品質的文化觀光、積極的經營管理成為不可或缺的策略,也因此有效地應用遺產本身的內在特色,配合適當的再利用,或者是教育導覽設施,或者是相關的展示,是不少世界遺產共同的行動。
     
    事實上,1999年「國際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在墨西哥舉行的第十二屆年會中所通過採行《國際文化觀光憲章》後,文化觀光已經成為世界文化遺產不可擋的趨勢。此憲章提出了遺產必須要被「經營管理」,而且文化遺產經營管理之真正作用,乃是希望以此使其意義更加彰顯,進而突顯維護之必要性。另一方面,憲章中也提及「國內與國際觀光已成為文化交流最主要的媒介」。藉此,地球村的人可以更清楚的認識自我,也認識其他文化。當然,文化觀光固然會對於國家與人民帶來經濟收益,但其絕對不是一種短視的金錢收入,而是長程的經濟策略,因此憲章中不只一次提出永續的觀念,「幫助強化並鼓勵維護利益與觀光工業間,對於遺產地方、收藏品與生活文化之重要性與易受損之本質的對話,包括為它們獲致一個永續未來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有愈來愈多的媒體、出版業、旅行業,及相關行業投入於與世界遺產相關之業務上。當然,包裝、行銷及收費已經是多數世界遺產採取的必然手段。包裝行銷涉及到廣告設計、產品設計、企業化管理,以及聯盟策略。在經營管理得當的世界遺產經常會令人眼睛為之一亮。小從門票的設計大到整個環境的美學呈現都是可以下功夫之處。收費已是絕大多數世界遺產採取的基本策略,而且門票之價格也有逐年上漲的現象。門票的收入成為遺產之基本財務來源,不但可以開之於硬體的基本維護,而且也可以改善軟體設施。文化紀念品的開發更是世界遺產一項無可限量的經濟支援,而且也受到旅客的肯定,將商機轉化成為遺產的收入。
     
    除了文化遺產硬體之外,文化觀光也帶動更整體性的文化遺產思考,從交通工具、飲食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合。以交通工具而言,在文化觀光發達的國家,有許多的選擇,包括雙層露天觀光巴士、動力小火車、馬車或人力車,有河流的城市甚至還會有水上交通的提供。交通工具不只是運輸的媒介,它們本身也成為文化觀光的本體。當然,任何一種旅遊,也必須牽涉到飲食的問題及其它文化活動的可能性。飲食,所謂的當地的風味餐是一種比較特別的選擇,然而若就文化遺產旅遊而言,用餐的場地若能別具特色,將可以為行程加分。由於參加文化遺產旅遊的人一般而言對於文化都頗感興趣,安排適當的文化展演,參觀非物質文化的展演,也可以提昇整個行程的深度。同樣地,若能安排參觀的藝文活動是發生於特殊建築之中,也會為行程增加更多樣的內容。在文化遺產內的藝文表演,就是一個可能性。
     
    世界遺產內的用餐是觀光客的一種選擇—西班牙塔納哥那
     
     
    世界遺產作為主流文化觀光的危機
     
    就在許多國家,特別是亞洲地區,當世界遺產被作為主流來推動文化觀光的過程中,不少人開始提出疑慮,如果文化觀光太過於成功,會不會對文化遺產造成衝擊或損壞。事實上,世界觀光組織(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早就體認到這個問題,在2000年的文化觀光國際會議中,對於文化遺產,特別是人造環境(built environment),提出各種管制人員及舒緩文化遺產壓力的對策,然而在面對觀光客帶來為數可觀的經濟效應時,世界觀光組織的對策似乎束手無策,而幾項主要的危機也隨之而來。
     
    一、以觀光客為主的發展導致居民的遷出
     
    由於過度重視外來觀光客的需求與消費能力,許多世界遺產地商店販賣的商品均以觀光客為考量,原有居民的需求反而日益被忽視。另一方面,由於觀光客的消費能力較高,物價與房租也隨之高漲,原有居民漸漸無法負擔。在雙重的因素趨策之下,原有居民只好選擇搬離,世界遺產地變成了觀光客的城鎮,而不是原有居民的城鎮,文化遺產的價值因而被誤導。
     
    二、觀光為尊的建設導致場所精神的流失
     
    為了滿足外來觀光客之需求,許多遺產地乃以「改善設施」為理由,進行了實質的建設,其中不少建設屬於全球跨國企業及連鎖店,在建設的過程中往往只重視各自企業的形象,未曾認真思考地方特色,以致於遺產地原有的場所精神因而流失。另一方面,有些具有儀典性的遺產,也常因為無知的觀光客的介入,使原有的場所精神受到威脅。
     
    三、人潮過量導致遺產特色與氛圍的淪喪
     
    成功的文化觀光必然會引入大量的人潮,從經濟營收的角度來看,也許是正面的,但從遺產特色與氛圍來說卻往往是負面的。當原本只供特定人使用的遺產一下子湧入大量人潮之後,不僅原有的設施會產生無法滿足的現象,只好加強建設以解決,會導致前述的問題。另外,過多的人潮擠滿了文化遺產的室內外,不但使參觀的品質蕩然無存,更使遺產的特色無法欣賞。
     
    大量遊客的湧入對文化遺產的設施產生需求的壓力—俄羅斯聖彼得堡
     
     
    尋找文化遺產永續發展的可能性
     
    面對世界遺產作為主流文化觀光所帶來的契機與危機,二十一世紀世界遺產發展過程中,有兩點必須特別注意,一是保持地方參與及經濟發展的平衡,二是確保場所精神(the spirit of the place)的永續存在。在一些遺產地,強化地域意識與推動地域經濟發展這兩者甚且存在著某些張力與矛盾。如果過度重視地域意識,遺產地可能會趨於保守而蕭條,如果經濟過度發展,地域特色可能會因而瓦解。如何讓文化遺產所在地的居民了解,文化遺產衍生出的許多利益,對於地域發展是可以扮演一種重要的角色,文化遺產在地域發展中的核心價值,更加值得重視。要讓文化遺產成為地域發展的核心價值,必須要社區居民對其社區的文化遺產有深入的了解,進行對其產生認同。事實上,在國際文化觀光憲章中就有「觀光計劃應該鼓勵從所在地社區中訓練並雇用導覽與場所解說員,以提昇當地人民呈現與解說他們文化價值之技巧」、「所在地社區人民之遺產解說與教育計劃應該鼓勵當地場所解說員之參與。計劃應促進知識並尊重遺產,鼓勵當地人民對於愛護與維護採行更直接的關注。」等條文。換句話說,以文化發展觀光必須讓當地的人感覺有所尊嚴,而且在實質經濟上有所收入,使他們進而產生以文化遺產為榮之心。事實上,國外重要的歷史區或保存區,基本上都會有居民組織的團體,一方面監督整個地區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法令的許可範圍內,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促進社區之發展。換句話說,透過文化遺產推動文化觀光之舉將可以促進地方經濟動能的提昇,達成「文化」、「觀光」及「經濟效益」三者間之連動。
     
    就場所精神而言,剛於2008年10月4日,在「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第16屆大會中,正式通過採行的《魁北克宣言》(Quebec Declaration),可以提供我們許多深思之處。《魁北克宣言》全名《魁北克經由有形與無形遺產的監護保存場所精神宣言》(Quebec Declaration on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Spirit of Place through the Safeguarding of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Heritage),完全扣住了ICOMOS第16屆大會的主題:「尋找場所精神」(Finding the Spirit of the Place)。《魁北克宣言》會以場所精神為主要出發點,無非是驚覺於人類現代營建環境的過於單調且缺乏非物質層面的內涵,因此《魁北克宣言》企圖鼓勵大家找回有形與無形文化遺產的關係,找回場所精神內部文化與社會的機制。《魁北克宣言》體認到場所精神是由有形(遺址、歷史場所、建築物、景觀、路徑、物件)與無形元素(記憶、口述敘事、文獻、節慶、紀念、儀式、傳統知識、價值、氣味)所構成;它們全都對於場所的形塑與提供其精神有很重大的貢獻。《魁北克宣言》所提倡的場所精神,事實上在許多文化中都是一種古老的傳統,稱為「Genius Loci」,也存在於許多遺產地中。它是讓某些城市得以充滿特色,充滿靈氣之背後根據。《魁北克宣言》提醒大家,當文化遺產積極的發展文化觀光的同時,深層的場所精神必須要被監護與保護,也唯有如此文化遺產才能永續發展,才能確保長期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