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局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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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遺產 一個過去到未來的禮物

    UNESCO網站

    什麼是「遺產」?「世界遺產」有何特別之處?而「世界遺產」和「國家遺產」又有何差別?

    遺產是過去所遺留、今日所共生、未來我們將傳承給下一代的事物。
    我們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兩者都是生命和靈感之不可取代的來源。它們不只是我們的準繩也是自我指涉與認同的依據。
    世界遺產觀念特別的地方在於其普遍的適用性。世界遺產景點超越地域性,屬於世界各民族所有。


    那麼位於埃及的世界遺產景點,是如何同時「屬於」埃及人和印尼或阿根廷人呢?
    答案就於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公約中。只要各國將其境內的景點提報並列入世界遺產,無論該景點之國家主權或所有權,該景點即成為「國際社會必需協力合作承擔保護之遺產」之世界遺產景點。
    在沒有他國的幫助下,有些已被認定具有文化或自然價值的景點,可能因維護經費的不足而遭到破壞或甚至消失。而公約便是由自今以逾一百七十餘國的國家簽定的協定,由簽約國投入必要的經濟和技術資源以保護世界遺產景點。

    世界遺產和國家遺產有何差別?
    關鍵在於「傑出的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字句。
    世界各國都有某些地區性或國家性景點,是令各國感到驕傲的,而公約因此鼓勵各個國家,無論該景點是否被列為世界遺產,都要列出並保護它們。
    世界遺產名單上的景點,都是在最符合文化和自然遺產的條件下所通過選出的。
    世界遺產名單因此引發各界對地球文化和自然遺產富源和多樣性的注意。